2019年以来,根据中央和总局工作部署,我司组织建立了"全 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",在北京、上海、广东、浙江四 个试点地区进行了试运行。一些有较大规模和社会影响力但未持 有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的网络视听机构主动进行了 登记,从主体、内容、业务等方面纳入管理,成效显著、反响良 好。为全面、深入、持续推进此项工作,现正式启用"全国网络 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",面向全国开放登记帐号,并就有关工 作要求通知如下: 请各地广电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和动员辖区内已经开展网络视 听节目服务的机构登录http:/115.182.216.157进行信息填报。 各机构应确保填报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并积极与广电管 理部门对接沟通,接受管理和辅导。 三、各地广电管理部门根据本辖区机构的登记信息开展核查、 整改和监管工作: 一是核查填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合规性,包括:(1)核查导向。 评估平台整体导向、格调、品位是否健康、积极、向上。(2)核查内容。查看平台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内容、有害不良内容、未经审查的影视剧、擅自引入的境外节目、播出无正当来源内容和超范围制作播出时政新闻节目等问题。(3)核查主体。查验平台开办王体的股权结构、放东成分、尚管信息等是否具实、合规。(4 核查制度。检查平台的节目审核播出和安全管理、应急管控制度 等是否健全,平台是否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内容审核和管理 人员,制度落实是否与责任人和责任分解对应。(5)核查业务项 目。包括平台是否从事法律法规限定资质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, 是否按照各业务项目特点分类管理,是否具备遵守管理部门要求 履行节目分类报审报备和新业务上线评估的能力。 二是根据核查情况组织整改。核查中,发现有害违规不良节 目内容,应立即清理下线;发现一般性问题,应及时组织相关平 台限时整改规范;发现平台或业务项目整体不符合管理要求的, 应对整平台或业务项目进行关停整顿。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。对经过综合评估可予保留的平台及其业 务项目,报经总局网络司同意后,按现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有 关规定纳入日常管理,要求相关平台:(1)严格执行广电管理部 门关于网络影视剧、动画片、综艺节目、专题片纪录片、直播节 目等网络视听节目分类管理报审报备的制度和要求。(2)节目上 线、播出及版面设置严格落实广电管理部门的宣传管理部署和要 求,按要求报备节目播出计划。(3)平台增加或变更业务项目、 域名、股份结构或开发、上线视听节目服务新产品、新业务等 匀须提前向广电管理部门报备。(4)平台开办机构法人、高管等 关键岗位人员发生变动,应及时向广电管理部门报备。 四、对网络视听机构填报的信息,各地广电管理部门应及时 形成初审报告报总局网络司,每个平台单独一份报告。对涉及整改的平台,区分问题性质,不影响整体纳入管理的,可边整改边 上报,整改结果另报。总局网络司对属地初审意见进行复审,确 认符合条件的机构,总局网络司将复函属地管理部门确认登记, 并根据其通过复审的业务项目为其开通信息库等对应管理系统。五、启用"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"是落实"党管媒体"要求的重要工作举措,请各地广电管理部门高度重视、认 真组织,积极稳妥推进,务求取得持续性实质性成效。当前,不 就此事对外发布公告、不作宣传报道,重大问题请及时与总局网 络司沟通。
请各地广电管理部门于8月31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情况和下一 步工作计划报总局网络司。机构评估情况报告随出随报。 专此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:郑雯 昌朋淼 联系电话:010-8609614686096573